本报讯 2月23日至26日,布拖县监察局、民政局、财政局联合组成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检查组,深入农户对2008年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五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。经检查,全县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五保资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,没有出现挤占、挪用、贪污等违纪违规现象。对个别乡镇在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动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,检查组及时与乡镇交换了意见,并提出了整改措施。
据统计,2008年,布拖县将全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,农村居民最低保障人数达6991户、23308人,农村五保人数达1109人,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实现了应保尽保。农村低保在保障标准上由人均月供养标准30元提高到40元,农村五保由人均月供养标准100元提高到150元,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05.213万元,农村五保供养资金210.71万元。
(苟利中)